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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机动车辆上市交易须知 |
到旧车市场上交易的车辆须提供以下证件:
1、汽车、摩托车的行驶证;
2、无牌照的汽车提供异地档案;
3、无牌照的国产摩托车提供发票(全国通用的《机
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)使用说明、保修证等证件;
4、无牌照的进口摩托车提供摩托车证明(海关核发的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”或海关总署、国家工商局、公安部核发的《没收走私汽车、摩托车证明书》)、发票(全国通用的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)等证件;
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车辆交易视为非法交易。
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管理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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